李保振,男,汉族,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,山东省高唐县人,2008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,2011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。具有多年省级公司保险金融行业从业经验。目前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擅长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李保振律师
手机号码:18953157289
邮箱地址:375007691@qq.com
执业证号:13715201910095285
执业律所: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书画一条街中段金城律所(大觉寺西邻)
一、民事诉讼立案登记的范围是什么?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登记立案:
(1)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,有明确的被告、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,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;
(2)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,有明确的被告、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,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;
(3)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,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,被害人告诉,且有明确的被告人、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,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;
(4)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,权利人或其继承人、权利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,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的;
(5)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对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、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作为不服,提出赔偿申请的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登记立案:
(1)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;
(2)诉讼已经终结的;
(3)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、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;
(4)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。

二、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的程序
1、实行当场登记立案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、自诉和申请,一律接收诉状,当场登记立案。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,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。
2、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。起诉、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,应当及时释明,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。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。
3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、自诉和申请的处理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、自诉和申请,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,并载明理由。当事人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。禁止不收材料、不予答复、不出具法律文书。
4、严格执行立案标准。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,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“土政策”。
三、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?
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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